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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        你县望城街道办称“公职人员依法继承已去世父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”(见原帖:http://cdbbs.cdyee.com/read-871077)—— 图片:1.jpg  烦请贵局:依法,是哪部法?望不吝告知! | |
| 1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1:14 帖内置顶  –    –  2021-01-13 11:21 尊敬的网友:      您好,您反映的“有请临澧县司法局普法”已收悉。根据您所提出的“你县望城街道办称“公职人员依法继承已去世父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”依法,是哪部法?望不吝告知!”,现将望城街道司法所回复如下: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给成员分配的福利性质村产,带有身份性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,身份性质的权利不能继承,因此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。 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。因此城市居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,按照“地随房走”的原则进而取得房屋占用范围的宅基地使用权。继承后可以居住、使用出租,但除了必要的维修和保护无权再重新翻建。待其完全报废不能居住时,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。 上一次回复中提到的“依法继承已去世父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”的意思是,三兄弟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,而非所有权,确权登记相关证书上会标明系继承所得,非本集体组织经济成员。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1年1月13日 | |
| 3楼#发布于:2021-01-11 10:06 | |
| 4楼#发布于:2021-01-11 11:38 
					落叶归根  凭什么不让人家回老家盖 房    我觉得现在的民法典就很好  可以继承宅基地				 | |
| 5楼#发布于:2021-01-11 15:24 
					帖内置顶  –    –  2021-01-11 08:57 尊敬的网友: 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。 | |
| 6楼#发布于:2021-01-11 15:33 | |
| 8楼#发布于:2021-01-12 18:58 | |
| 9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1:14 尊敬的网友:      您好,您反映的“有请临澧县司法局普法”已收悉。根据您所提出的“你县望城街道办称“公职人员依法继承已去世父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”依法,是哪部法?望不吝告知!”,现将望城街道司法所回复如下: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给成员分配的福利性质村产,带有身份性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,身份性质的权利不能继承,因此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。 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。因此城市居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,按照“地随房走”的原则进而取得房屋占用范围的宅基地使用权。继承后可以居住、使用出租,但除了必要的维修和保护无权再重新翻建。待其完全报废不能居住时,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。 上一次回复中提到的“依法继承已去世父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”的意思是,三兄弟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,而非所有权,确权登记相关证书上会标明系继承所得,非本集体组织经济成员。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1年1月13日 | |
| 10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1:39 
					刘孟明在1999年新建房屋时没有合法有效的证件。1997年的那个没盖章的证超过了规定的时间3个月。无效。				 | |
| 11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1:46 
					刘孟明的房子不是继承他父亲的。是1999年无证违法新建的。				 | |
| 12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2:33 | |
| 13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4:27 
					土地使用权不可继承,它不是私有财产。正确的诠释:依法继承房屋,依法享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。见《继承法》丶《宅基地法》。				 | |
| 14楼#发布于:2021-01-13 15:12 | |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					 
				 
				
				
				
			
 
					 
				


 
				

 
					 
				